新竹法院 114曾65788甲

新竹縣新豐鄉員興段128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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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7.9
保證金:
19.6
總坪數:
38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167.2 萬
拍後增值:
6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員興段 1285地號,面積 440.1 m2,持分 6/21,97.9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作巷道使用,位於新竹縣 新豐鄉忠信街400巷1弄(據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12315號執行事件之鑑價報告 記載,為社區道路)。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 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12315號)特別拍賣底價。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9.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員興段 1285地號
440.1 m2 × (6/21) × 13,300 元 - 97.9 萬元
= 6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2
1拍 不點交
10.6 坪 / 2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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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6.5 坪 / 275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16.5 坪 / 275 萬
2026/7/9
2拍 不點交
44.9 坪 / 172 萬
2026/7/3
2拍 不點交
34.7 坪 / 18.4 萬
2026/7/2
特拍 點交
58.9 坪 / 697 萬
2026/6/24
特拍 點交
60.2 坪 / 77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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