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平39

桃園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123-19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 14 點閱
  • 0 列管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3.8
坪單價:
26.4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90.9 萬
拍後增值:
-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三座屋段舊社小段 123-194地號,面積 75 m2,持分 1/6,100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6)
2.
如備註欄所示。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6.
依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7772號強制執行事件拍賣公告所示,123─194地號土地為供人車使用之道路,鄰近中壢區白馬莊101號附近。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8月15日桃都行字第1120026589號函檢送之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之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協議價購,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經法院函詢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有無辦理徵收、協議價購,其於112年9月12日以桃工用字第1120038578號函函覆就本件標的尚無辦理徵收、協議價購,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8.
本件標的目前做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應由拍定人自行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三座屋段舊社小段 123-194地號
75 m2 × (1/6) × 72,700 元 - 100 萬元
= -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點交
53.4 坪 / 4,800 萬
2026/8/6
1拍 不點交
3.3 坪 / 80 萬
2026/8/5
1拍 點交
74.1 坪 / 1,002 萬
2026/7/22
1拍 不點交
24.2 坪 / 466 萬
2026/7/23
1拍 點交
24.1 坪 / 460 萬
2026/7/29
3拍 不點交
3.3 坪 / 43.1 萬
2026/7/16
2拍 不點交
11.1 坪 / 87.6 萬
2026/7/21
2拍 不點交
21.1 坪 / 280 萬
2026/7/29
3拍 點交
27.8 坪 / 648 萬
2026/7/23
3拍 不點交
17.7 坪 / 281.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