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一209

桃園市中壢區興南段興南小段200-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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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5.9
保證金:
17.2
總坪數:
4.9
坪單價:
17.5萬/坪
持分地坪:
4.9 坪
總現值:
150.1 萬
拍後增值:
6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0-7地號,面積 202 m2,持分 2/100,20.5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0-9地號,面積 143 m2,持分 2/100,14.8 萬
(住宅區 )
3.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9-4地號,面積 408 m2,持分 2/100,41 萬
(住宅區 )
4.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6-67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2/100,9.6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1)
2拍,2026/7/15,總底價 107.2萬,保證金 21.5萬,坪單價 2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據地政人員指稱,200─
3.
200─
4.
209─4地號土地皆為道路用地(即桃園市中壢區愛國路62巷);206─67地號土地亦為道路用地(即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二段67號旁)。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5.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標的物目前做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7.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200─
8.
200─
9.
209─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住宅區;206─6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商業區,供投標人參考。(惟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投標前宜自行查詢)。
10.
法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土地增值 (4)
1.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0-7地號
202 m2 × (2/100) × 85,100 元 - 20.5 萬元
= 13.9萬元
2.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0-9地號
143 m2 × (2/100) × 85,100 元 - 14.8 萬元
= 9.5萬元
3.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9-4地號
408 m2 × (2/100) × 85,100 元 - 41 萬元
= 28.4萬元
4.
桃園市 中壢區 興南段興南小段 206-67地號
58 m2 × (2/100) × 189,552 元 - 9.6 萬元
= 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0
1拍 不點交
4.7 坪 / 216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3 坪 / 54 萬
2026/8/5
1拍 點交
53.4 坪 / 4,800 萬
2026/8/6
1拍 不點交
3.3 坪 / 80 萬
2026/8/5
1拍 點交
74.1 坪 / 1,002 萬
2026/8/20
2拍 點交
24.1 坪 / 368 萬
2026/8/20
2拍 點交
33.7 坪 / 664 萬
2026/7/29
3拍 不點交
3.3 坪 / 43.1 萬
2026/8/13
3拍 不點交
11.1 坪 / 7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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