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5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系封建物無分管停車位,前未發 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屋後(廚房、浴室)有增建(經地政編為6891臨建號)。有漏水,四周牆 壁有大片壁癌,天花板鋼筋裸露、水泥掉落情形。」等語。 依據民國115年5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建物結構:鋼筋混凝土造,屋齡約45年。內部環 境維護尚可。樓梯間有滲水之情形,屋內部分牆壁潮濕龜裂。勘估標的座落地區,公路鋪設及 維護良好,公共交通設施尚可。實地勘查標的物外觀尚可、無脫漏等情形,故推論勘估標的應 無氯離子或地震受損影響。勘估標的所座落地段屬於中正區第二種住宅區。單面臨路,地勢平 坦。街道寬度約20公尺。嫌惡設施:八斗子公墓。」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 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惟投標(應買、承 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債務人或現占有 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 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拍定後點交844建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