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8月6日假扣押查封時,121建號位於整棟建物四樓頂樓,該建物外牆及公共梯間牆壁嚴重剝落,整棟建物已無人居住使用,又因各樓層均已無門牌,無法確認哪一戶為本件標的121建號位置。
3.
114年12月11日履勘時,房屋所在建物外牆嚴重剝落、偶有碎石掉落,並懸掛有「牆壁剝落危險勿進」布條,無法進入確認121建號所在切確位置,整棟建物已無人居住。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六、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