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一421

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3巷26號4樓

2拍 不點交 待拍
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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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378.8
保證金:
75.8
總坪數:
24.7
坪單價:
15.3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公告建坪:
24.7 坪
總現值:
105.3 萬
拍後增值:
-21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3.7 坪
增建坪:
1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福興段 413地號,面積 97.7 m2,持分 1/8,320 萬
(住宅區 )
建物 (3)
1.
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3巷26號4樓,建號 873,持分 1/2,32 萬
陽台:4.65 4層:85.79 合計:90.44 (鋼筋混凝土造(4層樓;總面積:90.44平方公尺;住家用))
2.
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3巷26號4樓,建號 1962,持分 1/2,25.6 萬
第四樓頂:69.72 合計:69.72
3.
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3巷26號4樓,建號 1961,持分 1/2,1.2 萬
4層:3.26 合計:3.26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22,總底價 473.5萬,保證金 95萬,坪單價 19.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該屋目前由其予弟弟居住使用,並稱客廳、浴室及廚房有嚴重漏水。經地政人員測量四樓屋後有增建,現作為廚房與主建物相通。債務人稱第四樓頂增建目前由其弟媳居住使用,有一客廳、三間房間及一間衛浴,無設內梯,出入均由公共樓梯進出。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建物共有人應買拍得,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且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於拍定時為建物共有人之證明。
3.
本件拍賣之
4.
1962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5.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6.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福興段 413地號
97.7 m2 × (1/8) × 86,200 元 - 320 萬元
= -21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9
1拍 部分點交
30.8 坪 / 1,350 萬
2026/8/5
2拍 點交
44.1 坪 / 1,028.8 萬
2026/8/11
1拍 點交
166.6 坪 / 4,093.2 萬
2026/8/6
1拍 不點交
1.5 坪 / 12 萬
2026/8/18
2拍 部分點交
21.3 坪 / 569 萬
2026/8/11
3拍 不點交
67.8 坪 / 4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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