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雨170二

雲林縣麥寮鄉橋頭段127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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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3
保證金:
7.5
總坪數:
5.2
坪單價:
7.2萬/坪
持分地坪:
5.2 坪
總現值:
19 萬
拍後增值:
-1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麥寮鄉 橋頭段 1274地號,面積 98 m2,持分 1/16,13.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麥寮鄉 橋頭段 1274-1地號,面積 175 m2,持分 1/16,23.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8/5,總底價 46.5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
2.
1274─1地號土地相鄰,大部分土地為空地,部分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未臨路,部分堆置廢棄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
5.
本件分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麥寮鄉 橋頭段 1274地號
98 m2 × (1/16) × 17,100 元 - 13.4 萬元
= -2.9萬元
2.
雲林縣 麥寮鄉 橋頭段 1274-1地號
175 m2 × (1/16) × 7,841 元 - 23.9 萬元
= -1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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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16
2拍 不點交
37.3 坪 / 26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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