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不動產於民國115年1月27日現場履勘時,建物現況格局為1房1衛,無人居住,據管理委員會表示該戶每月管理費新臺幣430元,已積欠2個月(114年12月及115年1月),無車位,債務人未居住於此,無出租,亦無非自然死亡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公司網址: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