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慎13441

台南市北區大武街211號之1五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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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135
保證金:
27
總坪數:
9.1
坪單價:
14.8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公告建坪:
9.1 坪
總現值:
31.5 萬
拍後增值:
-2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9 坪
附建坪:
2.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62地號,面積 351.6 m2,持分 454/20000,50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87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454/20000,5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大武街211號之1五樓,建號 778,持分 1/2,80 萬
5層:45.74合計:45.74 陽台14.54平方公尺 (5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6)
2.
會鑑時,據第三人在場陳稱:查封之建物為債務人之父親無償借其居住使用,屋內雜亂,堆滿 雜物。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 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共有人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六、編號1建物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 地、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 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62地號
351.6 m2 × (454/20000) × 35,900 元 - 50 萬元
= -21.3萬元
2.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87地號
35 m2 × (454/20000) × 35,900 元 - 5 萬元
= -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點交
84.3 坪 / 2,450 萬
202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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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坪 / 278 萬
2026/8/25
1拍 點交
51 坪 / 1,150 萬
2026/9/8
1拍 點交
62.3 坪 / 2,300 萬
2026/8/19
2拍 不點交
16.8 坪 / 69.6 萬
2026/8/12
特拍 部分點交
45.4 坪 / 450.7 萬
2026/8/19
3拍 不點交
2.4 坪 / 24.4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3.4 坪 / 94.8 萬
2026/8/19
1拍 點交
50.4 坪 / 1,9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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