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20551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3年11月7日現場查封時,發現建物由「米糕日子」承租,租賃期間至114年9月底。債權人於115年6月25日陳報最新租賃契約影本,租賃期間自114年10月4日至117年10月4日,因 原租約於本件查封後拍賣前已屆期,而新租約係訂立於本件查封之後,不得對抗債權人,故 建物拍定後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 題。
2.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 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