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鳳121686

桃園市楊梅區裕成南路382號

1拍 點交 待拍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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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574
保證金:
114.8
總坪數:
21.6
坪單價:
26.5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公告建坪:
21.6 坪
總現值:
11.5 萬
拍後增值:
-21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8.7 坪
附建坪:
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段 193-59地號,面積 5,320 m2,持分 23/10000,23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桃園市楊梅區裕成南路382號,建號 5525,持分 33/10000,49 萬
1層:24.28合計:24.28 雨遮0.8 (1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2.
桃園市楊梅區裕成南路358號2樓,建號 5500,持分 1/1,295 萬
2層:61.59合計:61.59 陽台9.89 (1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6)
2.
1.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115.6.9函覆,本件標的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調查 時間為115.5.21。 2.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 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3.債權人稱本件標的物有編號B1-09之車位,惟建物登記謄本僅記載5762建號之共有部分為停車 空間,並無編號B1-09車位之相關記載,爰本註記僅供參考,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 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又此部份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 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
6.
本件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7.
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 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 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8.
本件拍賣標的,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 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 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 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9.
新聞紙公告如與本院張貼之公告不符,一律以本院為準。
10.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委任人之身 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 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 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楊梅區 二重溪段 193-59地號
5,320 m2 × (23/10000) × 9,400 元 - 230 萬元
= -21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
1拍 不點交
113 坪 / 3,22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25.2 坪 / 560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38.6 坪 / 116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46.9 坪 / 974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1,180.1 萬
2026/9/17
2拍 不點交
81 坪 / 39.2 萬
2026/9/17
3拍 點交
28.2 坪 / 505.6 萬
2026/9/4 ~ 2026/12/3
應買 不點交
212.6 坪 / 30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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