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君9945

新竹縣湖口鄉光華路199巷37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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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400
保證金:
80
總坪數:
97.5
坪單價:
4.1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97.5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97.5 坪
其他內容:
鐵皮屋/1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竹縣湖口鄉光華路199巷37號,建號 暫編276,持分 1/1,400 萬
1層:322.26合計:322.26 及一切附屬建物 (商業用、鐵皮造、1層)
法院筆錄 (7)
2.
本院115年5月5日會測時,第三人在場稱建物係向債務人承租,用於經營炭烤小吃店,建物 前有大公廳,後有二個大型包廂等營業空間,惟建物內營業用具與裝潢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拍 定後應由拍定人自行處理,且拍定後不點交。
3.
依建物登記謄本所載,本件建物座落在同段
4.
902與904地號土地上, 上開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均為第三人,故本件建物座落之土地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使用土 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
8.
本件建物占用之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提出 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購買權。。
9.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 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本件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 記,並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債務人、債權人、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或撤銷拍定。
10.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11.
本院已依鑑定報告內容記載,但本院無從確保已查得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 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再發生新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 為海砂屋、輻射屋 等,亦無法保證本件建物絕對不會發生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應逕向 鄰里機關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謹慎投標或應買。 另拍賣標的如有足以影響拍賣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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