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拍賣標的344地號土地位於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06巷12號建物前方 之空地,其上為雜木林地,無建物座落其上,右方土地區域為山坡地;其土地使用分區為師專用地 (公共設施用地)。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4.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