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50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鐵皮頂地上物 坐落;1351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鐵皮頂地上物坐落,部分為水池;1422地號土 地部分有水池,部分有鐵皮頂平房建物坐落;1426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二層磚造 建物坐落;1428地號土地現為空田地。土地上之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倘拍定後有收 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又土 地及水池其內水產養殖物及土地上工作物、定著物皆非本件拍賣範圍,需買受人與有收取 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且地上物、定著物、動產等物品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法 律關係,請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1351地號土地有畜禽場、飼料桶,其餘部分為空地;1422地號 土地有鐵皮工寮、零星果樹,其餘部分為空地;1426地號土地有建物及鐵皮車庫坐落; 1428地號土地現種植短期作物。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僅拍賣 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 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故土地拍定後 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50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鐵皮頂地上物 坐落;1351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鐵皮頂地上物坐落,部分為水池;1422地號土 地部分有水池,部分有鐵皮頂平房建物坐落;1426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二層磚造 建物坐落;1428地號土地現為空田地。土地上之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倘拍定後有收 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又土 地及水池其內水產養殖物及土地上工作物、定著物皆非本件拍賣範圍,需買受人與有收取 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且地上物、定著物、動產等物品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法 律關係,請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
1351地號土地有畜禽場、飼料桶,其餘部分為空地;1422地號土地有鐵皮工寮、零星果樹,其餘部分為空地;1426地號土地有建物及鐵皮車庫坐落; 1428地號土地現種植短期作物。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僅拍賣 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 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故土地拍定後 不點交。
10.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 政人員指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998地號土地為21建號建物之基地,建物為加強磚造2層建 物,21建號建物一樓前方雨遮、後方廚房、2樓後方房間、3樓全部均為增建(經測量暫編定 為417建號),建物有輕微漏水,牆壁有壁癌。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不動產有漏水痕跡 及天花板剝落現象,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經履勘現場,建物有居住使用之 跡象,屋內堆置雜物。本件拍賣不動產之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請應 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拍賣土地及建物僅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