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8日假扣押查封時,經檢視為空屋,屋況大致良好,因有裝潢,未見明 顯壁癌。債務人林O憲表示房子剛購入不久,據其所知屋齡約為20幾年,另房屋已出租他人; 復於115年3月26日履勘時,經檢視屋況尚可,現為空屋,現況與假扣押查封時大致相同,在場 人自稱為承租人員工,配合到場開門,並表示公司是從事網拍業務,承租該建物預計作為倉庫 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據鑑價報告所載,房屋之法定登記用途為住家用,屋齡約為31年,整體屋況及管理保養情 形尚可。 六、據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於115年4月9日具狀陳報之租賃契約影本所載,本件房屋之 出租人林O憲與承租人李O憲約定之租期為5年,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19年10月1日止,租金為 每個月6萬元,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實際情形。
8.
本件7086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 記,上開建物若經建物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