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5年9月9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北梅 段566地號土地為雜草地;566-2地號土地為雜草地及雜木林。
3.
115年9月16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目前無任何第三人占有或使 用。566地號土地並無分管契約或約定。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為雜草,整體西側臨約5公尺寬之 現有道路。
5.
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及566地號土地是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 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6.
566地號土地不點交;566-2地號土地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現況點交。 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