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15年4月23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88-2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杆研 究幹(16R8 B7643 DA
4.
斜前方之排水道路,似長方形大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5年5月22日函復,288-2地號土地係74使字第13 87號使用執照(73建(南港)(舊庄)字第0243號建造執照)標示為法定保留地,非 屬建築基地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