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民國115年7月30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76-
4.
176-19地號土 地均位於都柏林花園城堡後方即東邊約8至10公尺處,現有菜園及瓜棚占用。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上開農作物、地上物等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作物收取權人、所有權人及其 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請應買人注意。(債權人115年8月11日具狀陳報,農 作物大多為附近住戶種植。)
6.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又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10.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 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