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房屋於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標的有水有電、有家具家電 擺設並有生活用品,應有人居住。客廳有神明桌並供奉祖先牌位,2房,其中1房間目視用來堆 放雜物,擺放凌亂且牆壁有油漆脫落壁癌現象,並有擺放一張輪椅。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有增 建,另986-1地號位於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263巷1弄2號、4號、6號、8號建物前方,部分空 地,部分雨遮占用;986-2地號位於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263巷1弄2號前方,部分空地,部分 雨遮占用;986-3地號土地為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263巷1弄2號建物左側道路。復經本院依職 權函請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查調標的實際狀況及占有使用情形,據該局函覆,經共有人在場 稱標的現為債務人及家屬(母親、弟弟)自行使用,無因火災受損或曾有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 事,亦無其他人占用情事。
6.
本件4459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