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951建號建物115年4月28日現場查封時,承租人安得旅行社有限公司員工在場提出租賃契 約,租賃期間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7年2月28日止,無增建、漏水之情形。租約訂於查封前,故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 受創之紀錄,另依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7月13日北市消調字第1153036082號函稱建物於100年 2月9日曾發生火災,無人員傷亡,該案造成建物部分受火燒損,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 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 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