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2年11月7日查封,地政人員指稱1323-8地號土地位於經國路二段320巷17弄25 號房屋旁空地,上有搭建鐵皮棚架(與房屋相連)。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 意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其地上物占用與土 地間法律關係日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4.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標價、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於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本院亦得撤銷。
5.
依鑑估報告所載,1323-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惟土地使用 分區將隨主管機關公告而異動,是投標人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