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844建號建物為打通之格局,目前僅有債務人1人居住,沒有停車位,無增 建,有漏水情形,客廳、廚房天花板可見有剝落處。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月18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00473號函覆, 自103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月22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0102 9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二分局113年1月22日 北市警文二分刑字第1133000895號函覆,自102年迄今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 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 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本件係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 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