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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標的經本院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329-1地號土地約位於門牌號 碼大同南路146巷67號建物右前方,現為柏油道路使用。1329地號土地約位於門 牌號碼大同南路146巷67號建物旁之水泥空地。1330地號土地約位於門牌號碼大 同南路146巷67號建物後方之水泥空地、部分為大同南路172巷22弄3號建物後方 占用。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 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 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本件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 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