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勇290二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三小段44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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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17 ~ 2025/06/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6
保證金:
24
總坪數:
2.2
坪單價:
51.8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172.5 萬
拍後增值:
5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南港區 新光段三小段 447地號,面積 86 m2,持分 31/360,11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6,總底價 180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80.4萬/坪,流標
2拍,2025/2/13,總底價 144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64.3萬/坪,流標
3拍,2025/3/13,總底價 116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5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2月20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47地號土地係電線桿成福幹 「41-R1-B7340-DD37」下雜草林,上有一鐵皮棚架;498地號土地為臺北市南港 區成福路252號建物外之人行道。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上開鐵皮棚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請 應買人留意。
2.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六、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4.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南港區 新光段三小段 447地號
86 m2 × (31/360) × 233,000 元 - 116 萬元
= 5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1
1拍 不點交
13.9 坪 / 3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81.3 坪 / 42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1.5 坪 / 8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9.5 坪 / 472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2.8 坪 / 9,470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30.2 坪 / 9,14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0.8 坪 / 1,952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0.1 坪 / 3,668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2,914.9 坪 / 1,056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5.1 坪 / 4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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