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地116091

高雄市新興區大統段二小段77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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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 ~ 2025/07/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8
保證金:
28.2
總坪數:
3.3
坪單價:
42.4萬/坪
持分地坪:
3.3 坪
總現值:
208.3 萬
拍後增值:
6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商業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新興區 大統段二小段 773地號,面積 218 m2,持分 504/10000,140.8 萬
(第五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9,總底價 220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66.2萬/坪,流標
2拍,2025/2/20,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5.2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3拍,2025/3/27,總底價 140.8萬,保證金 28.2萬,坪單價 4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依113年11月6日執行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稱:773地號土地為門牌「五福二 路45-1號」及「45-2號」11層建物之坐落基地。
2.
上開不trial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之5條第3項規定,其上區分建物專有部分 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 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土地 法第34條之1第4項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明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 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 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新興區 大統段二小段 773地號
218 m2 × (504/10000) × 189,606 元 - 140.8 萬元
= 67.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點交
14.5 坪 / 320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166.6 坪 / 1,78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23.6 坪 / 65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8.7 坪 / 1,46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8.8 坪 / 2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09.3 坪 / 3,520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112.7 坪 / 11,30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2 坪 / 3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4 坪 / 1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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