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板金職九487二

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102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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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1 ~ 2025/06/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0
保證金:
160
總坪數:
11
坪單價:
72.5萬/坪
持分地坪:
11 坪
總現值:
675.3 萬
拍後增值:
-12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光華段 1021地號,面積 219 m2,持分 1/6,80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2,總底價 1,250萬,保證金 250萬,坪單價 113.2萬/坪,流標
2拍,2025/3/5,總底價 1,000萬,保證金 200萬,坪單價 90.6萬/坪,流標
3拍,2025/3/26,總底價 800萬,保證金 160萬,坪單價 7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拍賣標的1007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位於光華街44巷3號至7號旁,現為道路用地;1021地號位於光華街29至35號與37巷1至5號間,成T字型之道路用地。上開二地號旁建物應有部分占用土地,惟應經精確測量始能得知。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出價。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佰萬元,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之情形者,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7.
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光華段 1021地號
219 m2 × (1/6) × 185,000 元 - 800 萬元
= -12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4
1拍 點交
48.5 坪 / 3,610 萬
2025/7/17
1拍 點交
27.3 坪 / 1,802.8 萬
2025/7/15
1拍 不點交
0.3 坪 / 27.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4.6 坪 / 1,597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29.8 坪 / 1,92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0 坪 / 1.6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0.8 坪 / 30.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8 坪 / 72.6 萬
2025/6/16
1拍 不點交
31.7 坪 / 3,200 萬
2025/6/24
2拍 點交
21.9 坪 / 8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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