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舜51913

新竹市忠孝段112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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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5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3
總坪數:
5.1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5.1 坪
總現值:
7.8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河川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忠孝段 1127地號,面積 236 m2,持分 2/28,6.4 萬
(河川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2/24,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5/3/31,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 1127地號土地上為雜樹林等語。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而本件拍賣土 地未經鑑界等程序,投標人應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 權限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 為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現況與公告不符,請求減少價 金或撤銷拍定。且如經測量土地上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應由 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請投標人或應買人特別注 意。又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4.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空白,據鑑價報告檢附之查詢單所載,本件土地 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香山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一階 段)案(107/04/
5.
,土地使用分區為河川區。以上之情,本院不作實體認定, 請投標人自行查證。又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無徵收、協 議價購等情事迭有異動,實際情形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詳細 內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後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 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罝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 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土地上是否有建物、地上物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座落、占用面積為何等,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 測、重劃、或其他情形致面積增減,其面積以重測等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 意。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開事由、面積增 減等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另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有關應 買資格(條件)之修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 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7.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洽訴訟輔導科(分機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忠孝段 1127地號
236 m2 × (2/28) × 4,600 元 - 6.4 萬元
= 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3
1拍 不點交
130.1 坪 / 2,411.7 萬
2025/5/29
2拍 不點交
1.1 坪 / 26.4 萬
2025/5/29
2拍 點交
0.7 坪 / 18.4 萬
2025/5/7 ~ 2025/8/6
應買 點交
31.6 坪 / 858 萬
2025/5/8
1拍 不點交
130.2 坪 / 544.3 萬
2025/5/8
1拍 點交
6.2 坪 / 149.1 萬
2025/5/22
2拍 不點交
58.5 坪 / 100.5 萬
2025/5/22
3拍 不點交
11.7 坪 / 99 萬
2025/5/22
3拍 不點交
16.8 坪 / 374.4 萬
2025/5/15
3拍 點交
27.1 坪 / 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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