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平211一

彰化縣芬園鄉新芬園段111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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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 ~ 2025/08/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3.9
保證金:
20.8
總坪數:
32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24 坪
總現值:
107.1 萬
拍後增值:
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19地號,面積 5,679.6 m2,持分 1/8,68.8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37地號,面積 2,813 m2,持分 1/8,34.1 萬
3.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40地號,面積 398.7 m2,持分 45/1920,1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26,總底價 162.1萬,保證金 32.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3/26,總底價 129.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4/23,總底價 103.9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未臨路,遠觀為地勢陡峭之山坡地雜林木。惟土地為樹木所覆蓋,其有無地上物、廢棄物、掩埋物等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尚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零參萬玖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1137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5.
1140地號土地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6.
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買受(多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其中一筆土地行使購買權之共有人有前開不同意情形亦同)。六、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1140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購耕地者,應當場提出主管機關許可證明,許可證明文件應一併附於投標書,未一併檢附者投標無效。
8.
1137地號土地為林地,無三七五租約,除依土地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市)主管機關同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19地號
5,679.6 m2 × (1/8) × 1,000 元 - 68.8 萬元
= 2.2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37地號
2,813 m2 × (1/8) × 1,000 元 - 34.1 萬元
= 1.1萬元
3.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40地號
398.7 m2 × (45/1920) × 1,000 元 - 1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6
1拍 不點交
72.3 坪 / 120 萬
2025/7/15
2拍 不點交
446.7 坪 / 216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39.8 坪 / 134.4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13.6 坪 / 4.8 萬
2025/7/3
3拍 不點交
1,292.3 坪 / 716.8 萬
2025/6/24
3拍 不點交
1,186.3 坪 / 403.2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55.3 坪 / 51.2 萬
2025/8/5
特拍 不點交
2,768.6 坪 / 245.8 萬
2025/8/5
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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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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