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未居住於此,現為債務人胞弟居住使用,債務人胞弟 並稱房屋不曾淹水,惟屋內會漏水;另經現場履勘概略檢視屋內狀況,房屋略顯老舊,牆壁均 有裂痕及壁癌,天花板亦有脫落情形。以上請投標人注意。
2.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上述第一點房屋之坐落基地,部分為門口巷 道,部分為房屋後方之雜草地。以上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就標的物因均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 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 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