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未60一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003-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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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 ~ 2025/09/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2
保證金:
10
總坪數:
9.2
坪單價:
5.4萬/坪
持分地坪:
9.2 坪
總現值:
143.7 萬
拍後增值:
9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003-7地號,面積 107 m2,持分 1/7,25.1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003-18地號,面積 107 m2,持分 1/7,25.1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78.2萬,保證金 15.6萬,坪單價 8.5萬/坪,流標
2拍,2025/4/30,總底價 62.6萬,保證金 12.5萬,坪單價 6.8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50.2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113年10月24日查封暨指界時,地政人員稱1003─7地號土地為海洋二路157巷25號與同巷29號建物中間之巷道,1003─18地號土地為海洋二路157巷7號與同巷11號建物中間之巷道。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優先承買: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對拍賣標的物有優先購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件不動產分標別拍賣,如有其中一標別或數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稅捐等,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債務人如於開標時到場者得聲明指定拍定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別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稅捐等,後順序之各標別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003-7地號
107 m2 × (1/7) × 47,000 元 - 25.1 萬元
= 46.7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1003-18地號
107 m2 × (1/7) × 47,000 元 - 25.1 萬元
= 4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2拍 點交
85.8 坪 / 884 萬
2025/7/23
1拍 不點交
0.1 坪 / 1 萬
2025/6/25
2拍 點交
42.5 坪 / 680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17.9 坪 / 283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39.4 坪 / 485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4.2 坪 / 186.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2 坪 / 4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0.5 坪 / 6.4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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