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孔47370

新竹縣五峰鄉石鹿段41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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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4 ~ 2025/10/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9
保證金:
2.8
總坪數:
561.5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561.5 坪
總現值:
16.7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五峰鄉 石鹿段 414-1地號,面積 5,541 m2,持分 1/3,13.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竹縣 五峰鄉 石鹿段 414-3地號,面積 28 m2,持分 1/3,0.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4,總底價 21.7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5/5/29,總底價 17.4萬,保證金 3.5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5/7/17,總底價 13.9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該等土地其上為雜林,部分有產業道路。以上等情 本院不為實體認定,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 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 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 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 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 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 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 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 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 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3.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皆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 優先承買權,惟須就其共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又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該筆土地之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如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 標的。 六、本件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於投標單內檢附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 文件,投標時如無原住民身分則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五峰鄉 石鹿段 414-1地號
5,541 m2 × (1/3) × 90 元 - 13.8 萬元
= 2.9萬元
2.
新竹縣 五峰鄉 石鹿段 414-3地號
28 m2 × (1/3) × 90 元 - 0.1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1
1拍 不點交
35.8 坪 / 5.6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2,089.7 坪 / 6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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