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竹86840

高雄市大社區興工段860-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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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6
保證金:
47.2
總坪數:
35.1
坪單價:
6.7萬/坪
持分地坪:
35.1 坪
總現值:
285.4 萬
拍後增值:
4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住二)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社區 興工段 860-1地號,面積 291 m2,持分 1159/3187,212 萬
(住宅區(住二) )
2.
高雄市 大社區 興工段 860-9地號,面積 28 m2,持分 1159/3187,24 萬
(住宅區(住二)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13,總底價 295萬,保證金 59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如備註欄所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96年11月26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60 -
4.
860-
5.
860-2(非本件拍賣標的)地號上有三棟房子,門牌大社鄉光明街39 巷
6.
19之
7.
19之2號。嗣於民國114年1月20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 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860-1地號上有未保存建物 (門牌光明街39巷19之
8.
19之
9.
19之3號)、一間無門牌、門牌復興路10號建物 之一部分、門牌39巷19號三合院之一部分;860-9地號上搭建遮雨棚,停放機 車。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3月4日具狀陳報,860-
10.
860-9地號為相連土地, 部分為數棟共有人建物坐落、部分道路、車棚。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毗 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住
11.
,位於大社區三民路與復興路口西南側,近鄰青 雲宮牌樓;860-1地號為住宅使用,有透天厝及三合院數棟坐落,地上建物門牌 之一為光明街39巷19之3號;860-9地號為空地,有一停車鐵棚。惟實際使用情 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 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 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 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 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 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12.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建物所有人僅就 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 分。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社區 興工段 860-1地號
291 m2 × (1159/3187) × 24,600 元 - 212 萬元
= 48.3萬元
2.
高雄市 大社區 興工段 860-9地號
28 m2 × (1159/3187) × 24,600 元 - 24 萬元
= 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1 坪 / 2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4.4 坪 / 210 萬
2025/6/17 ~ 2025/9/16
應買 點交
22.6 坪 / 526.5 萬
2025/6/17
特拍 不點交
17.5 坪 / 204.8 萬
2025/7/9
特拍 不點交
41.1 坪 / 15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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