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2094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查封時之現況係有人占有使用,惟經警察機關協助 調查後仍無法確知使用權源。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核能安全委員會函覆非屬放射性汙染建築物,臺北市政府 消防局113年4月12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17546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 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113年4月17日北市警中正二分刑字第1133011240號函覆,查訪鄰居未 聽聞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5月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12705號函 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惟該建築物是否有海砂屋或震損等異常情形,仍應依 實際鑑定結果為準。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