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999建號建物據地政人員稱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峨嵋街5之34號建物後方,無獨立 出入口,僅能自前開建物進出,應買人需自行解決通行問題。據管理員稱此為複合式商場,無 門牌號碼峨嵋街5之28號之門牌,經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114年3月28日北市萬戶資字第 1146002353號函覆,本件拍賣標的即門牌號碼峨嵋街5之28號建物係於77年3月4日自門牌號碼峨 嵋街5之10號增編。另依共有人王○薰函覆,該標的自112年起出租與第三人作倉庫使用,租約 至115年3月19日止,每月租金2000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3.
本件係拍賣建物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建物共有人有優先 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