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141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 242巷6弄14號與18號中間,即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228巷巷道,土地使用分區為 第四之一種住宅區,但是否在第四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又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10月7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146156949 號函覆於71使字第1423號使用執照(70建字第1113號建造執照)標示為現有巷 道。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