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恒87820

高雄市美濃區吉頂段23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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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4.8
保證金:
41
總坪數:
263.3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263.3 坪
總現值:
174.1 萬
拍後增值:
-3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吉頂段 230地號,面積 870.4 m2,持分 1/1,204.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4,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5/6/11,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月13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數棟平房坐落其上,另 部分土地為空地,據債權人具狀查報本件標的現由債務人自行使用中,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均不在估價及拍賣範圍內,土地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 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 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 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 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5.
如有土地法第107條或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 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本標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 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6.
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出售時優先 購買權之次序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鄰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7.
本件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其上已提供興建農舍,該農舍 之所有權人對本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吉頂段 230地號
870.4 m2 × (1/1) × 2,000 元 - 204.8 萬元
= -3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63 坪 / 80 萬
2025/7/23
3拍 不點交
189.1 坪 / 147.2 萬
2025/7/23
3拍 不點交
124.6 坪 / 7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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