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0強119154

高雄市三民區大福街40巷14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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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34.8
保證金:
27
總坪數:
14.1
坪單價:
9.6萬/坪
持分地坪:
4.2 坪
公告建坪:
14.1 坪
總現值:
82.6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主建坪:
14.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裕段一小段 173-12地號,面積 56 m2,持分 1/4,82 萬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三民區大福街40巷14號,建號 9,持分 1/4,30.8 萬
一層:34.19二層:34.19三層:34.19屋頂突出物:15.91合計:118.48 (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三民區大福街40巷14號,建號 4428,持分 1/4,22 萬
一層:18.35二層:12.8三層:12.8四層:10.18地下一層:13.69合計:67.82
拍賣紀錄 (5)
1拍,2025/5/15,總底價 250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19.2萬/坪,流標
2拍,2025/6/12,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15.3萬/坪,流標
3拍,2025/7/10,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2.3萬/坪,流標
應買,2025/7/11~2025/10/10,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2.3萬/坪,流標
4拍,2025/11/13,總底價 128.2萬,保證金 25.7萬,坪單價 9.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110年12月28日查封暨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母、兄(即共有人)在場稱由債務人之 母、兄自住,有輕微漏水。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 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優先承買: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購權。如優先承買權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對本件標的應合併承買。 六、編號2建物經三民地政事務所來函,發現建物地下一層未辦保存登記,並更正建物測量成果 圖,爰就建物地下一層併予合併拍賣。
4.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有被拆除之 虞,請買受人注意。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 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 價繳清事宜。
7.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裕段一小段 173-12地號
56 m2 × (1/4) × 59,000 元 - 82 萬元
= 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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