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莊152134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180巷2號6樓之2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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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2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344.5
保證金:
68.9
總坪數:
20.7
坪單價:
16.7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公告建坪:
20.7 坪
總現值:
70.1 萬
拍後增值:
-24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商業區
主建坪:
14.1 坪
附建坪:
1.8 坪
公設坪:
4.8 坪
公設比:
23.1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2層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二小段 1010地號,面積 316 m2,持分 349/20000,320 萬
(第五種商業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180巷2號6樓之2,建號 3011,持分 1/2,21 萬
6樓層:93.05合計:93.05 陽台11.89 (1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六層)
2.
高雄市新興區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3024,持分 1/22,3.5 萬
共同使用部分:347.57合計:347.57
法院筆錄 (6)
2.
據民國114年1月6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查封標的物現由債務人代理人即債務人大哥楊○祺自 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經檢視無增建,但與五樓打通,以樓梯相連。投標或應買 人應自行再確認拍賣標的狀況。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後不點交;共有 人對該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其他標的一併購 買,又於優先購買權人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或應買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如有爭 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因拍賣條件、標的變更或有不當,執行法院得撤銷 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楊○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9.
投標或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 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差額價金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 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或撤拍。
10.
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有三七五 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應 查明向本院陳報。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標的物投標或應買 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或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或應買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新興區 新興段二小段 1010地號
316 m2 × (349/20000) × 127,215 元 - 320 萬元
= -24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點交
14.5 坪 / 320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166.6 坪 / 1,78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23.6 坪 / 65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8.7 坪 / 1,46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8.8 坪 / 2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09.3 坪 / 3,52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2 坪 / 3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4 坪 / 13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6.5 坪 / 7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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