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759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位於秀朗路3段100巷2弄5號建物 旁,有一磚造建物坐落其上;727地號土地位於秀朗路3段100巷2弄16號建物 旁,有一木板搭建建物坐落其上,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 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 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 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4.
759地號土地,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表示,係69使字第2915號使用執照 (68建字第2359號建造執照)卷內圖說所載為保留地,非屬建築基地範圍,以上 均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其使用上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