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禹49440甲

新竹縣新豐鄉福龍段19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7
  • 57 點閱
  • 0 列管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
保證金:
17.4
總坪數:
238.2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238.2 坪
總現值:
204.7 萬
拍後增值:
11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福龍段 194地號,面積 1,574.8 m2,持分 1/2,8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11,總底價 108.8萬,保證金 21.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院於民國91年3月1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本件拍賣
2.
195地號兩筆土地相連,土地上為雜草,道路將土地分隔二邊, 道路應位於土地範圍之內。嗣本院於113年11月8日赴現場調查時,據地政人員 指界稱通往本件拍賣194地號土地之道路施工中,有圍籬隔起無法接近,經遠眺 為雜草空地。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 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分甲、乙二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 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 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7.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應買資格: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 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0.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11.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福龍段 194地號
1,574.8 m2 × (1/2) × 2,600 元 - 87 萬元
= 11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6
2拍 點交
259.1 坪 / 97.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竹縣新豐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