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位於電線桿編號大春幹15-B7026-A1304 往南約300公尺之雜木林,人車不易到達。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6.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保護區,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佈實施之計畫為 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其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7.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六、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依標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 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 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