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慎69796

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20巷14號4樓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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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 2025/12/09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391
保證金:
79
總坪數:
19.9
坪單價:
19.6萬/坪
持分地坪:
4.2 坪
公告建坪:
19.9 坪
總現值:
87.5 萬
拍後增值:
-26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4.8 坪
增建坪:
5.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4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福興段 2663地號,面積 110.6 m2,持分 1/8,34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20巷14號4樓,建號 5193,持分 1/2,40 萬
四層:97.79合計:97.79 (加強磚造4層樓房)
2.
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20巷14號四樓頂增建,建號 5848,持分 1/2,2 萬
第四層頂增建:34.01合計:34.01 (4層樓房)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23,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30.5萬/坪,流標
2拍,2025/8/4,總底價 487.4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24.4萬/坪,流標
3拍,2025/9/8,總底價 391萬,保證金 79萬,坪單價 19.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11月22日現場勘測時,第三人即共有人許○書在場稱5193建號為其與家人自行居住 使用,5848建號為頂樓增建,目前為空屋,無人使用,並表示建物為海砂屋、客廳、浴室、房 間均有嚴重漏水,多年前其阿姨於屋內自殺。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未發生過火災事 件(惟曾有救護案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地震受損屋,曾否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不明。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5848建號係未登記建物,與主建物(5193建號)內部不相通,有獨立出入口。新北市政府違 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13年12月11日函覆稱:5848建號建物係位於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 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 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 記。
2.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公告應買。
3.
拍賣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3,910,000元。
4.
5193建號、5848建號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6.
應買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至114年12月9日。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福興段 2663地號
110.6 m2 × (1/8) × 63,300 元 - 349 萬元
= -26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2拍 不點交
23.3 坪 / 1,087.2 萬
2025/10/15
2拍 點交
2.4 坪 / 43 萬
2025/10/1
3拍 不點交
0.4 坪 / 16 萬
2025/9/24
3拍 不點交
25.2 坪 / 26.3 萬
2025/10/15
3拍 不點交
540.1 坪 / 631 萬
2025/10/1
特拍 點交
82.6 坪 / 2,938.8 萬
2025/10/1
特拍 不點交
281.3 坪 / 216.1 萬
2025/10/13
2拍 不點交
63.1 坪 / 1,558 萬
2025/9/18
15拍 點交
44.5 坪 / 1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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