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恭4281甲

苗栗縣通霄鎮平元段101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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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
保證金:
1.2
總坪數:
4.8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8 坪
總現值:
7.2 萬
拍後增值:
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平元段 1019地號,面積 850.3 m2,持分 1/54,5.9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2,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2拍,2025/7/30,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5/8/27,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應買,2025/9/10~2025/12/9,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4年3月2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1019地號為空地、雜草、雞舍。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 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標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 閱。
4.
trial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標拍賣之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均係拍賣應有部分,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9.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 人。
10.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 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1.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 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 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平元段 1019地號
850.3 m2 × (1/54) × 4,600 元 - 5.9 萬元
= 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68.2 坪 / 979.5 萬
2025/10/23
3拍 點交
2,034.5 坪 / 627.5 萬
2025/10/14
1拍 部分點交
1,085.7 坪 / 910 萬
2025/10/14
1拍 點交
145.2 坪 / 100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14.7 坪 / 280 萬
2025/10/21
2拍 不點交
151.1 坪 / 32 萬
2025/10/21
2拍 點交
220.8 坪 / 28 萬
2025/11/6
2拍 不點交
94.6 坪 / 72 萬
2025/11/6
2拍 點交
54 坪 / 32 萬
2025/11/6
2拍 不點交
44.4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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