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恭4281甲

苗栗縣通霄鎮平元段101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7.2
  • 78 點閱
  • 0 列管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
保證金:
1.5
總坪數:
4.8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4.8 坪
總現值:
7.2 萬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平元段 1019地號,面積 850.3 m2,持分 1/54,7.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2,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4年3月2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1019地號為空地、雜草、雞舍。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 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標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 閱。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標拍賣之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均係拍賣應有部分,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9.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 人。
10.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 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1.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 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 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平元段 1019地號
850.3 m2 × (1/54) × 4,600 元 - 7.2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7
1拍 點交
89.2 坪 / 478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32.1 坪 / 67.3 萬
2025/8/21
3拍 點交
5.1 坪 / 4.8 萬
2025/8/5 ~ 2025/11/4
應買 不點交
42.1 坪 / 297.6 萬
2025/8/21
特拍 點交
18.1 坪 / 18.9 萬
2025/8/19
3拍 不點交
211.3 坪 / 166.4 萬
2025/8/5 ~ 2025/11/4
應買 不點交
4.7 坪 / 21.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通霄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