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菊11163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17號3樓之1

1拍 不點交 待拍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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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900
保證金:
180
總坪數:
31.4
坪單價:
28.7萬/坪
持分地坪:
5.1 坪
公告建坪:
31.4 坪
總現值:
168.1 萬
拍後增值:
-18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主建坪:
18.7 坪
附建坪:
3.1 坪
公設坪:
9.6 坪
公設比:
30.6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福民段 112地號,面積 477.9 m2,持分 356/10000,350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17號3樓之1,建號 749,持分 1/1,360 萬
3樓層:61.81合計:61.81 陽台10.20 (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左營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759,持分 365/10000,190 萬
共同使用部分:871.73合計:871.73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於民國114年3月25日查封時,在場人稱其為債務人之繼母,債務人現居於台北未居住於 此,每月管理費新台幣2,800元包含停車位清潔費(2個月新台幣400元),並未欠繳,並表示附有 一個機械停車位,位於地下一樓,編號「下6」,車位及房屋均係自用,均未出租或出借予他 人。惟實際使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債務人是否積欠大樓管理費、積欠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 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 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 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 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福民段 112地號
477.9 m2 × (356/10000) × 98,800 元 - 350 萬元
= -18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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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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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38.9 坪 / 1,0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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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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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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