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慧294809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三小段150-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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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 ~ 2026/01/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7.2
保證金:
28
總坪數:
11.1
坪單價:
12.4萬/坪
持分地坪:
11.1 坪
總現值:
130.8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吳肇棠
吳肇棠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段三小段 150-1地號,面積 850 m2,持分 1/24,116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2.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段三小段 150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1/24,21.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21,總底價 213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19.2萬/坪,流標
2拍,2025/8/18,總底價 170.4萬,保證金 35萬,坪單價 15.4萬/坪,流標
3拍,2025/9/22,總底價 137.2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12.4萬/坪,流標
停拍,2025/10/16,停拍
法院筆錄 (2)
1.
1.據地政指界,150地號土地在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301巷21弄6號北邊,不 是社區的,是雜木林,150-1地號土地在150地號後面相連,也是雜木林。鑑價 報告記載無面臨道路。 2.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均不明。應買人應注意拍定後民法 第826 條之1 第3 項「共有物應有部分讓與時,受讓人對讓與人就共有物因使 用、管理或其他情形所生之負擔連帶負清償責任」規定之適用問題。本件共有 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 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 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 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段三小段 150-1地號
850 m2 × (1/24) × 30,700 元 - 116 萬元
= -7.3萬元
2.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段三小段 150地號
29 m2 × (1/24) × 183,000 元 - 21.2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0
1拍 部分點交
64.5 坪 / 5,194 萬
2026/6/15
1拍 點交
14.5 坪 / 1,329 萬
2026/1/20
1拍 不點交
4.1 坪 / 312 萬
2026/1/28
1拍 點交
23.7 坪 / 1,304 萬
2025/12/31
2拍 不點交
0.2 坪 / 26.4 萬
2026/1/8
2拍 點交
72.3 坪 / 2,440 萬
2026/1/8
2拍 點交
13.3 坪 / 448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38.6 坪 / 309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0.1 坪 / 6.4 萬
2025/12/31
3拍 部分點交
26.6 坪 / 1,05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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