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0年10月假扣押查封時,現場停業中,無法進入。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30849號)執行人員,會同臺南市工務局及鑑價公司現場指界時,據工務局人員稱:系爭建物於地下室一樓,僅能參照建物平面圖指出建物大致位置所在。地下室一樓現場為完全無隔間之樓層,且無水電,並四處散落施工未完成廢棄物,應無人占有使用。另據前案鑑價報告稱:系爭土地相連並合併使用,系爭建物位於「高統嶺摩登廣場」地下一層,現為毛坯屋狀態,現況並無隔間,且堆放雜物。本件114年3月間到場勘查,無底一樓之29之標示,現場全部打通未完工,據鑑定報告書所載,查封標的上為住商大樓,為空屋,無人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7.
本件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共有人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標。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