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據查封筆錄、房屋現況調查表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建物現已斷水斷電,目前無人居 住在內,拍定後點交之。本件拍賣標的並含有編號
8.
33號共五個停車位。 六、集(居)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 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35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 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 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 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 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 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 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