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民國114年3月11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618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社子街22巷54號、56號建物後方占用,及同巷52之1號建物停車場後方圍牆占用。上開建物、停車場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因本件土地有非拍賣標的之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8.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