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5日至現場查封、履勘,債務人未在場,債務人母在場稱:「系封建物現為 自住,無增改建、無分管停車位。」等語。 依據民國114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1181地號土地係屬『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信義 國小至月眉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範圍內之住宅區(住
3.
。2346建 號建物結構為鋼筋混凝土造,目前做住宅使用,建物維護及保養狀況良好。生活機能尚屬便 利,地區未來發展潛力可期。勘估標的之面前道路為劉銘傳路81巷,路寬約3米。距離銘傳國中 步行距離約350公尺。大眾運輸系統便利性尚可。本標的沒有輻射屋紀錄,訪查遭週鄰居據稱未 曾聽聞有發聲或發現其他相關影響價額之特殊情事。」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已如上估價報告所載及本院現場履勘紀實。系封建物是否另有 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 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現占有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又倘查得 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