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債權人、債務人稱:拍賣之建物目前無人居住。
6.
拍賣之土地、建物涉及重測,相關權利義務關係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7.
本件拍賣之建物,據債權人、債務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是否有上開瑕疵,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銷拍賣。 六、本件拍賣之建物「增建部分」:
9.
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 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不 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